本报讯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小微企业发展,近日,县中小企业局组织我县小微企业申报2016年度山西省“小升规”企业奖励资金,引导、帮助、扶持小微企业上规模、增效益,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增强我县经济发展后劲。
2016年度山西省“小升规”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范围是在我县境内注册成立的中小微企业,申报条件是进入省统计局提供的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小升规”工业企业名单内的企业。除上述条件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资金奖励,一是2016年发生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并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二是2016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受到安监部门行政处罚。三是属于本地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