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19名参与第三轮巡察的工作人员签署了巡察干部“十不行为规范”承诺书,这是我县对巡察干部加强监督和管理的又一个措施。
巡察工作开展后,县委将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全县干部队伍建设“一盘棋”来谋划,迅速抽调人员,组织巡察队伍,建立了巡察组长库、巡察工作人员库和巡察专业人员库,简称“一长两员库”。
——优化巡察干部配备结构。在充分考虑巡察干部的文化程度、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等方面的同时坚持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等制度。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调整,发现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人员及时补充到巡察人才库。
——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进驻前对巡察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组织巡察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深化政治巡视指导意见、巡视工作条例、巡察工作流程等巡察业务。进驻后,一方面及时将领导批示及需要学习的文件转给各巡察组,由各组组长组织巡察干部在驻地学习;另一方面,每轮都建立巡察工作微信群,将中央和省市内外有关巡察工作的经验做法在微信群内转发让巡察干部交流学习,提升了巡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严明巡察工作纪律。出台《关于严明巡察纪律规定》,明确提出“十六个严禁”,要求巡察干部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等;同时,让每轮巡察干部都签署《十不行为规范》承诺书,促使巡察干部自觉做到认真履职、遵守纪律。对违反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