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县中小企业局积极为我县山西省天成元电缆有限公司、清徐县兴源农业有限公司、山西金点子老陈醋有限公司、太原市华润水族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宏皇面业有限公司5家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2016年山西省中小微企业品牌发展专项资金。
根据相关规定,我省对申报年度内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的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申报年度内新认定的山西省著名商标的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省级著名商标的中小微企业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为提高企业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而开展的广告、代言、冠名等宣传推广活动给予一次性适当补助。对同一企业当年获得多个不同类别的驰(著)名商标,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予最多不超过2件商标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