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县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从规范内容、严格要求、创新方式、强化督查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促进“三会一课”制度常态长效落实,推动基层基础工作提质增效。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意见》明确各党(工)委书记是指导督促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的第一责任人,要履行好带头示范、谋划推进、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典型培树的职责。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重点做好计划制定、会议组织、推动落实等工作。农村党组织“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要与村党组织书记的岗位绩效报酬相挂钩。
坚持标准要求,严格规范程序。《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每月26日的全县党员固定活动日以及民主(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其他党建制度有机结合、统筹安排,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把党员活动日、党员志愿服务、党员进社区、党员联系群众等主题活动与“三会一课”有机融合、统筹推进,提升党员参与度;基层党支部要改进单一会议形式,把会议开到田间地头、开到工作一线、开到先进党员家中,邀请老革命、老战士、老领导讲党课;针对流动党员等特殊群体党员的实际情况,打破时空限制,搭建和运用网络平台,提高“三会一课”覆盖面。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党支部组织活动档案》、《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本》等相关记录,做到组织生活“过程留痕”“有迹可查”,提质增效。
健全考勤制度,建立管理台账。《意见》要求,各党支部(总支)要建立健全“三会一课”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定期通报和公示制度等相关制度。各党(工)委要按照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相关要求,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结果作为考核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各党支部要建立“三会一课”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每名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并将此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对于隐瞒包庇、弄虚作假者,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强化督导考核,推动工作落实。《意见》指出,县委把“三会一课”列入各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党(工)委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评。认真落实抓基层党建包乡联村机制,党员领导干部在下基层调研时,随时了解“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帮助基层党组织梳理存在问题,拟定整改措施,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求各党(工)委每季至少要对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台账进行一次全面调阅检查,指出问题或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通报反馈,并由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或组织委员签名,确保“规定动作”到位。对制度落实不正常、组织生活散漫、开展效果不好的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县委组织部随机对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作为党(工)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强化目标管理,严格问责问效。《意见》指出,对“三会一课”落实好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优先评优评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活动质量不高的党组织,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党组织负责人责任。各党(工)委对所属党支部的“三会一课”指导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及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坚决维护组织生活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