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3098期 >2017-04-12编印

人社局考核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刊发日期:2017-04-12 阅读次数: 作者:本通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从3月下旬开始,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县医保中心对全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的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开展2016年度考核。
  此次考核以自检、集中汇审、实地抽查、网络监控、群众走访等形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为参保人员(包括参加医疗保障的离休干部)提供医疗服务情况,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执行情况;,定点医药机构及工作人员资质是否齐全有效及变更情况。
  目前,各项考核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