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307国道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县城环境质量,创建平安、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实际,清徐县公安局决定对307国道城区段重中型货车实施限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路段:307国道城区段(榆古路——清文路)。
二、限行时间:早5时——晚22时。
三、限行车辆:重中型货运车辆、重中型专项作业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等。
四、绕行路线:(一)沿307国道由吕梁入境去往太原方向的重中型货车,由清徐南高速口上高速,绕行大运高速。(二)沿307国道由北向南去往吕梁方向的重中型货车,由榆古路绕行307国道改线段。
五、通行证办理:确需在限行时间段内进入限行区域的以下重中型货运车辆,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交相应证明,申领通行证后方可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进入限行区域。(一)“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副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畜禽,新鲜肉、蛋、奶等)。(二)用于市政管理、工程救险等特殊用途的车辆(包括供水、供暖、供气、供电、通讯、市政养护、环卫运输等)。(三)邮政专用车、燃油运输车。
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本通告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清徐县公安局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