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3065期 >2017-01-13编印

山西天禄丰种猪育种有限公司年饲养2400头母猪智能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刊发日期:2017-01-1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山西天禄丰种猪育种有限公司年饲养2400头母猪智能化养殖场建设项目位于清徐县孟封镇小武村东南390m处,本项目建成后年饲养母猪2400头,年出栏总数40000头(优质种猪10000头、仔猪30000头)。建设内容包括种母猪舍、产仔猪舍、育仔猪舍共15800㎡,办公及生活用房760㎡;购置清粪车、自动化投料饲喂设备、干清粪自动设备等。项目总投资248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项目前期已经取得了清徐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文件,备案文号为清发改字【2016】11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2.1 环境空气污染治理措施
  1)恶臭
  本项目建成后猪舍、污水处理系统等所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为氨、硫化氢等,主要是猪粪散发的气味。评价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①猪舍采用干清粪工艺,日产日清。
  ②在饲料中加入活性菌群等添加剂,可以促使猪体内氨氮转化为蛋白质,减少氨氮的排泄,同时提高饲料利用率和猪的日增重。
  ③使用EM水溶液喷洒猪舍、集粪槽、沼气工程各水池和厌氧塔,可以加速氨氮分解,降低氨气的浓度。
  ④在猪舍密闭的情况下,必须设置通风口、鼓风机等换气设备,定期进行通风换气,加快排除有害气体。
  猪舍、有机肥加工区空气流速要求春、秋、冬季为0.2~0.4m/s,夏季0.4~1.0m/s。
  ⑤加强厂区绿化。
  2)食堂废气和油烟
  本项目设1座职工食堂,职工食堂设灶头2个,燃用气源为沼气。
  烹饪油烟主要为食用油在加热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和气溶胶污染物,同时油在高温下还会裂解氧化成醛、烯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本项目用餐人员每餐按28人计。用油量以30g/人·餐计算,按每人一日三餐计,年供餐365天,则厨房每天用油量为2.52kg/d(0.92t/a)。
  烹饪过程中分解、挥发量按2%计算,则厨房油烟产生量为0.018t/a(0.05kg/d),配套1台引风机,引风机风量为4000m3/h,每日食品加工制备时间为6h,据估算油烟产生浓度约为2.08mg/m3。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需设置净化效率60%的油烟净化装置1套,则餐厅油烟排放量为0.007t/a,排放浓度约为0.83mg/m3。采取以上措施后,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
  2.2水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猪具清洗水及生活污水进入污水收集系统,最终进入场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厂区猪舍冲洗用水、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环节,剩余部分用于周围农田灌溉。
  2.3 固废污染治理措施分析
  1)猪粪
  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清除的粪便统一由运至粪污发酵场进行发酵处理,粪污发酵场容积为4000m3,设置于地下,池底及四周应做好防渗处理。
  2)病死猪尸体、猪胞衣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本项目设2个填埋井对病死猪尸体和猪胞衣及时处理,进行填埋时,在每次投入畜禽尸体后,覆盖一层厚度12cm的熟石灰消毒,经填满后,需用粘土填埋压实并封口。
  另外,评价要求对填埋点、运输车辆、工具等进行严格的消毒。同时填埋点应设有害物质标志,以作警示,并对周围进行绿化。同时要求厂区配置一套常规防疫检测设备。
  评价要求本工程被传染病感染的病猪及时送至场区病猪隔离舍经兽医检查,若不能救治,要及时上报卫生检疫部门,由其委托有资质单位按《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1996)进行无害化处理。本工程病猪隔离舍应远离水源和其他公共场所。定期对病猪隔离舍进行全面消毒。做好各方面的防疫工作,防止猪群之间相互传染。
  3)兽医站医疗废物
  场区设兽医站,运营期会产生少量注射器、针头、针筒等医疗废物,约0.4t/a。评价要求企业建设10m3(2m×2.5m×2m)的暂存库暂存。
  评价要求医疗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贮存,暂存库要全封闭,地面要硬化、防渗,地面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医疗废物送太原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
  4)生活、办公等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会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评价要求在场区内设垃圾桶临时收集,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2.4 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分析
  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养猪噪声、污水处理站设备噪声、各种泵类、风机、运输车辆噪声等。
  评价要求采取如下措施:
  1)设备选型
  从设备选型入手,设备定货时向设备制造厂提出噪声限值,尤其对水泵,必须选择低噪、低转速风机,风机的产噪级别在85dB(A)以下。
  2)隔声、消声
  各类通风机、泵类、饲料加工设备、污水处理站、有机肥加工区等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室内,可降低噪声的影响;
  在气动性噪声设备上安装相应的消声装置,如引风机应安装消声器。
  3)减振与隔振
  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不仅能以空气为媒介向外传播,还有直接激发固体构件振动以弹性波的形式在基础、地板、墙壁、管道中传播,并在传播过程中向外辐射噪声,为了防止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泵类、饲料加工设备、污水处理站设备等采取基础减振。
  4)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加强场内车辆管理,禁止鸣笛,减小噪声排放。
  5)其它:在厂区总平面设计中,充分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及车间噪声强弱,利用建筑物、绿化植被等对噪声的屏蔽、吸纳作用,进行合理布局,从而起到降低噪声影响的作用,而且还能起到抑尘、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效果。
  在采取厂房屏蔽、选择低噪声设备、隔声、基础减震、限速、加强厂区管理等措施后,不会对区域声环境造成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环评分析,本项目符合区域发展规划的要求,且评价区范围内无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文化遗产保护区等敏感目标,地质等相关条件无明显制约。本工程在严格实施各种污染防治对策的情况下,对当地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制约不明显。因此,从项目综合影响判断,工程选址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目前环境状况的看法;当地目前的主要环境问题;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对拟建项目所持的态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公众参与主要采取免费发放问卷调查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和在当地管理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等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上网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也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出意见,本报告编制过程中会充分重视。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山西天禄丰种猪育种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13934555390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371—22619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