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抓好示范村垃圾和污水治理。要把垃圾和污水治理放在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的首要位置,示范村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必须达到无害化标准。县城周围的村生活垃圾要纳入城镇垃圾处理系统,实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集中清运和处置。离县城远、不宜集中清运的村可采取就地填埋或资源化处理。对人口密集、工矿业发达、旅游业发展较快的有条件的示范村,要积极推进工程式、集中式污水治理,建设低成本、低能耗、少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系统,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对不适宜工程式污水治理山区村、绿色生态村、风景旅游村,要积极提倡应用家庭式治污设备,发展循环农业,实行生态式、分散式治污。
示范村建设项目要优先列入当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程建设任务之中,做好工程规划和项目设计,落实投资主体、建设主体、责任人、监管人,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参与建设整治,培育专业化的运营管理维护队伍,把好事办好,让项目持续发挥作用。
五、以产业立村的理念大力培育主导产业
顺应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趋势,坚持产业发展与环境改善同步推进,以产业立村,以产业兴村,解决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就业,让示范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建成后的美丽宜居示范村主导产业收入要占到农民收入的70%以上。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农民收入要领先全省,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积极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使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生态保护互促互进,协调发展。重点在做大产业规模、做长产业链条、做强产业品牌、做高产业效益上下功夫。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提高产业的科技水平和产品附加值。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顺应现代农业发展规律,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种养业专业示范园和设施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等综合示范园,把示范园区建设成为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环境优美、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样板区,引领产业发展。
大力发展新型农业业态。运用现代农业的新成果、新品种、新技术,引导农民采用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农业生产方式,改造传统农业。大力推广节肥、节药、节水、节能的绿色农业生产技术,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鼓励农民依托优美的自然环境、丰富的农业资源、深厚的传统文化,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
六、培育和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农耕文明和乡村文化是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之魂。要挖掘乡村文化内涵,保护好传统古村落,保留乡村原有的文化传承、自然风貌,保持乡村特色,重视戏曲等传统文化保护,不能让农村成为记忆中的故园。
提高农民的文明素养,培育新型农民。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加强乡风文明知识普及教育,积极引导农民追求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增强村民的可持续发展观念,构建和谐的农村生态文化体系。
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引导农民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积极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大力提高农民的公共卫生意识,培养农民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七、充分发挥“两委”班子在创建中的作用
充分发挥“两委”班子在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中的组织领导作用,采取专题培训、现场观摩等方式,提高乡村干部对美丽宜居示范村的认识,增长其建设本领,发挥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村官的培养使用,引导他们在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中建功立业。
建立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大力推行村务公开,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广集民智,凡涉及农民利益的事,干什么、何时干、怎么干,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见和选择,不要擅自替农民做主、代农民决策,防止“好心办坏事”,更不能搞强迫命令。即使是办好事,农民群众一时想不通的,也要等一等,待时机成熟再办,要切实保障农民在土地、财产、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权益。
八、切实加强对示范村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和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4—2020年)》,学习借鉴浙江经验,结合各自实际,高度重视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工作,把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作为重要抓手,按照各司其职、各记其功,“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原则,形成推动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的工作合力。
各级农业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统筹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县级政府要强化主体领导责任,切实抓好规划编制、整治重点、重大项目、年度任务等环节的工作。要注重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规划好、建设好、运行好、示范好。各级都要加强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实行“以奖促治”政策,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的给予奖补。市县各级政府也要制定“以奖促治”政策,列出专项资金用于示范村建设。
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把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对各级各部门工作量化考核。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和表彰奖励的依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