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3051期 >2016-12-09编印

巡察公告
刊发日期:2016-12-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县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于2016年12月7日到2016年12月31日对县房产管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巡察。巡察组主要对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巡察关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问题。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公布巡察期间受理地点及方式:
  第一巡察组巡察县房产管理局。
  受理地点:县房产管理局
  受理电话:0351-2967147  
  电子邮箱:qxxcyz@163.com       
  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政务服务中心。
  受理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
  受理电话:0351-2967148       
  电子邮箱:qxxcez@163.com       
  第三巡察组巡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电话:0351-2967048       
  电子邮箱:qxxcsz@163.com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清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