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3047期 >2016-11-30编印

我县出台大气环境质量冬防严控十二条措施
刊发日期:2016-11-30 阅读次数: 作者:杨利贞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日前,我县出台大气环境质量冬防严控十二条措施,要求从严管控,确保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即日起到年底前,全县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工程将全部停工,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停工,渣土运输等生产企业全部停运。所有不能达产的企业全部停产。
  ——对307国道两侧所有裸露地面要全部苫盖,各类渣堆、土堆、料堆全部实施绿网覆盖,土路和扬尘污染严重路段定期喷洒抑尘剂。此外,严厉打击焚烧秸秆、垃圾、树叶、杂草、烧山、烧荒等露天焚烧行为。对中、重型货车实行严管严控,在县城范围内实施黄标车禁行。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车),严禁销售低于国5标准车用汽、柴油及普通柴油。
  ——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监控,加密大气环境监测布点。采取联合执法、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打击违规施工、违规生产和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保持密集执法和常态化的高压态势。成立督查组和明察暗访组,深入一线持续开展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