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清徐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8月27日清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清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长王琳玉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一个指引、两手硬”、“两个走在前列”作为基本遵循,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五个一批”为载体,以壮大县域经济和县城建设两个率先为驱动,持续改善县城环境质量,推进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着力发展和改善民生,强力开展脱贫攻坚,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努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十三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清徐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为实现“十三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关于清徐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6年8月27日清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清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清徐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关于清徐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清徐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6年8月27日清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清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清徐县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批准《关于清徐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清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8月27日清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清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武威飚副主任所作的《清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一个指引、两手硬”、“两个走在前列”作为基本遵循,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加强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狠抓自身建设,为实现“十三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和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关于清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8月27日清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清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福平所作的《清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一个指引、两手硬”、“两个走在前列”作为基本遵循,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使命,为实现“十三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和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关于清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8月27日清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清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江所作的《清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一个指引、两手硬”、“两个走在前列”作为基本遵循,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使命,为实现“十三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和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关于清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6年8月27日清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清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清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一个指引、两手硬”、“两个走在前列”作为基本遵循,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奋力打造开放包容、产业低碳、城乡一体、田园秀美的全省综合实力强县。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清徐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勇于担当、开拓创新、奋力前行,为圆满完成清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目标和任务、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