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拖梅,女,中共党员,政工师,生前任太原市烟草专卖局副调研员(组织关系在清徐)。2015年4月15日下午5时30分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根据本人遗嘱,她的眼角膜已捐献,遗体于4月17日火化。
从1989年开始,她利用业余时间在家中义务举办辅导班。20多年来,为1000多个孩子无偿讲授知识19000余课时,接受家长及孩子的咨询、来访并给予积极有效的帮助3000余人次,帮助40多个可能误入歧途(偷抢、赌博、上网、离家出走、辍学在家)的孩子回归正途,十几个破碎或将要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著有《我和孩子们一起成长》一书。曾获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山西省十大未成年人工作者、山西省“爱心大使”、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工作者等荣誉50余项,先进事迹被中央及省市媒体多次报道,她的义务辅导站被命名为“太原市家庭教育研究基地”。
李拖梅同志20多年辛勤操劳,积劳成疾,无怨无悔,在人们心中树起了良好的道德标杆,留给我们无限怀念。她勤勤恳恳、忘我奉献的可贵精神;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为人正派、乐善好施的高尚品德,永远值得我们铭记与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