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2950期 >2016-04-29编印

人社局对33家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质量检查考核
刊发日期:2016-04-29 阅读次数: 作者:本通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为加强我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平稳安全,从4月上旬开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专人组成考核检查组,对全县33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2016年度上半年医疗保险服务质量考核和检查。
  本次半年度考核检查采取百分制的评分方法,满分为100分。各定点机构按照评分标准自查自纠,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县人社局根据各定点机构的自查自纠结果对其进行实地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定点机构的费用结算挂钩,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定点机构医疗保险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拨付。
  本次考核工作除了采取查看各项书面材料、日常台账等现场考核办法外,还结合日常机上审核、暗访检查、专项检查和参保人员投诉备案记录等方面的情况,综合确定定点零售药店的考核分数。半年度检查还重点检查各定点零售药店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在检查中发现涉嫌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采取“零容忍”态度,检查组将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服务协议,作出限期整改、追回违规金额、终止协议乃至是取消定点资格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