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县坚持“开发扶贫”与“保障扶贫”两轮驱动,扶贫措施与贫困人口识别结果衔接,坚持扶贫对象精准化识别、扶贫资源精确化配置、扶贫目标精细化管理,切实把精准扶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确保我县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近日,我县精准扶贫工程三年脱贫实施方案确定,目标定为到2018年底,实现全县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分三个阶段,一是贫困人口识别阶段。我县贫困人口确立是以2015年农村低保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968元的国家扶贫标准线人口为基数,全县贫困人口1679户2328人。各乡镇贫困人口已摸底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二是确立扶贫对象阶段。在识别出的贫困人口中,将有劳动能力的确立为开发扶贫对象,没有劳动能力的确立为保障扶贫对象,两者在扶贫办法上区分对待。三是精准扶贫阶段。确定扶贫对象后,根据识别结果分类细化,分析致贫原因,逐户制定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责任人,采取开发扶贫和保障兜底扶贫两种形式完成脱贫计划。
三年脱贫期间,我县将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整合资源,加大投入,采取培训扶贫、就业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信息扶贫、宣传扶贫、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移民搬迁扶贫等8项措施,预计2016年脱贫699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30%;2017年脱贫815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35%;2018年脱贫814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35%,争取在2018年底前实现所有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全部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