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2929期 >2016-03-09编印

食药监局“四严禁”力保校园食品安全
刊发日期:2016-03-09 阅读次数: 作者:王艳平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又是一年春季开学季,为保障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县食药监局以“四个严禁”核心准则,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有效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四个严禁”包括:明确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食堂加工制作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和豆浆,严禁供应剩饭剩菜,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一经发现,一律从重处罚。校方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制度和食品成品应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好自查,要有食品安全组织机构,配备1—2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突出、整改措施不力的学校、幼儿园食堂除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处罚外,还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