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月24日上午,县交警大队邀请部分社区干部、社区居民、县城中小学校负责人及三四轮车驾驶人代表,就扩大县城燃油电动三轮机动车、四轮电动机动车禁行范围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县城道路交通环境,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我县决定从3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县城燃油电动三轮机动车、四轮电动机动车禁行范围。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县交警大队和县城市客运办根据各自职责,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积极开展了宣传资料印发、交通标志安装、管理人员招录等前期准备工作,使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实际,提出了合理意见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