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营造节日期间酒类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县食药监局把握好部门职责、监管边界,严厉查处涉及酒类质量安全的违法案件,着力做好酒类食品安全监管。
注重发挥抽检作用,严厉打击经营劣质酒类行为。对21家酒类经营户经营的10个批次瓶装酒进行了抽检,查获问题酒32瓶。
突出重点,规范酒类经营行为。以汾酒类为重点,强化进货来源、标签标识的检查,与汾酒厂家技术人员联合,检查酒类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并悬挂在醒目位置;是否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建立进销货台账;是否严把酒类食品进货关,向供货商索要和保存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等。对检查中发现的2家违规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已责令其整改。
坚决查处经营“三无”酒类行为。严格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采购和使用无包装、无标签标识、无检验合格证明、包装容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酒类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