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月15日上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保恒主持召开三轮、四轮车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
为进一步改善县城道路交通环境,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16年3月1日起,将县城燃油、电动三轮机动车、四轮电动机动车禁行范围扩大至美锦大街和湖东二街(紫林路——春光路,三(四)轮车不得停放各交叉路口)区域,按照“突出重点路段、兼顾一般区域,定点查处与巡逻管控相结合、集中整治与经常性整治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实施路面执勤勤务,迅速营造严管高压态势,依法查处闯禁行、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杨保恒指出,要深入广泛宣传,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引导、动员车主、司机积极配合,提前预判,周密计划,事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到态度和谐、方法得当、用语规范,讲求方式方法,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同时要做好应急预案;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细化落实好各自职责任务,提高工作责任心和政治责任感,确保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