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我县依据并人社发[2015]49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凡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2014年以来未裁员或裁员人数低于参保人数4%且未降低工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企业均可申报,稳岗标准按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37家企业申报稳岗补贴,金额90余万元。稳岗补贴政策将执行到2020年底。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年度申请,同一年度内既符合享受稳岗补贴又符合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可选一项政策执行,不得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