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7日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作为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脱贫攻坚的纲要性文件,决定对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出了许多实举措、硬政策。
贫困县“摘帽不摘政策”
抓紧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重点县退出,由县提出申请,市(地)初审,省级审定,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重点县退出后,在攻坚期内国家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抓紧制定攻坚期后国家帮扶政策。
长期以来,由于“贫困县”的帽子可以带来政策上的诸多“好处”,导致很多贫困县不愿“摘帽”,甚至存在“戴帽炫富”“争戴贫困帽”现象。重点县退出后,在攻坚期内国家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可以说是“扶上马,送一程”,充分考虑到了贫困县的实际情况,有助于贫困地区稳步脱贫、避免返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孩子上高中、中职免学杂费。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加强有专业特色并适应市场需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门诊统筹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
加大“互联网+”扶贫
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加快贫困地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建立服务网点。支持电商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
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
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加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对扶贫的支持力度。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涉农资金要明确一定比例用于贫困村。各部门安排的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
国开行、农发行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延伸服务网络,创新金融产品,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允许采用过桥贷款方式,撬动信贷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