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2893期 >2015-12-07编印

清徐县佳普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告
刊发日期:2015-12-0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根据晋人社厅发[2015]51号文件,对未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自由职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从欠费之日起,将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不得减免。请还未缴纳2015年前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在2015年12月20日前及时缴纳,逾期不缴者后果自负。敬请相互转告。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