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1月30日,县交警大队安全科民警深入山西童华阳光校车有限公司,开展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校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活动中,安全民警结合实际案例,重点对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等条款和“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详细讲解,倡导驾驶人进一步提高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坚决杜绝追逐竞驶、醉酒驾驶、严重超员超速等危险驾驶违法行为,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