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流金*岁月总第2885期 >2015-11-18编印

遗失声明
刊发日期:2015-11-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因本人不慎将清徐房权证清源字第05749号,清徐房权证清源字第05749—1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该房屋坐落于清源镇育青路29号10栋104户,特此声明作废。
  
  产权人:董永恒周俊兰
  
  清源镇柴家寨村民赵丽蓉不慎将残疾证丢失,证号为:14012119861115466142,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