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即日起至明年4月底前,我县将在保持现有100台车数量不变、经营模式不变的前提下,对全县出租汽车进行整体报废更新。
目前,我县现有长安羚羊出租汽车100台,于2008年投入运营,车辆全部由通达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经营。现有的100台出租汽车至今运行已有7年多,平均行驶里程已达到60万公里以上,车况严重老化,安全技术性能和车辆舒适度普遍下降,给车辆的运营增加了安全隐患。按照《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管理条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期限不超过8年”及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小、微型出租汽车使用8年”的年限规定要求,我县拟从即日起启动出租车报废更新工作,进一步降低安全隐患,提升车型档次,改善车容车况,优化城市形象,方便市民出行。
这次报废更新将充分尊重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意愿,考虑县城发展需要,本着“不提高市民乘车成本、不让经营者承担过高更新成本、节能减排不增加运营成本”的原则,稳妥有序、公平公开、规范高效、集中统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