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清源镇郝闫村红鑫大药房等12家农村药店现已最后一批通过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截至目前,我县已全部完成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共有70家农村药店通过认证,未达到要求的36家药店被淘汰出局。”县食药监局工作人员王艳平说,“通过实行药店GSP 认证,我县将把高标准的药店建到农民家门口,让农民不用出村就能买到需要的药品。”
药店GSP 认证是为统一标准,规范药品GSP认证检查,保证认证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制定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的标准。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共109项,其中关键项目34项,一般项目75项。
认证对药品经营的环境、药品储存、药品管理、人员水平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有关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药店经营必须配备有一名执业药师;必须配备有阴凉柜、冷藏柜;必须运行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针对农村药店基础条件差、从业人员素质低等现状,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把农村药店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相继开展了药品经营人员培训、入网中国电子监管系统平台等工作,确保让农村群众吃上放心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