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2869期 >2015-10-12编印

推进清徐金融振兴路径之四
发挥财政引导作用 深化地方金融发展
刊发日期:2015-10-12 阅读次数: 作者:常映红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今后几年,我县将围绕中央关于今后时期全面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的意见和省、市、相关部署,立足公共财政框架,积极参与和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主动发挥财政管理职能和杠杆作用,逐步建立地方金融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分类扶持培育,发展金融中介服务。一是大力引进培育会计、审计、法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证券咨询、保险经纪等服务组织,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专业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二是鼓励发展商业保理机构,引进培育金融软件企业和金融服务外包产业。三是推广建立金融服务平台、金融超市,做好投融资信息发布、金融产品推介、政策咨询、财务顾问等服务工作。
  ——畅通渠道,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一是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新兴战略行业等领域。二是向民间资本开放金融股权,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我县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改制和设立。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设立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小额再贷款公司。三是扩大规范民间融资登记试点范围,积极审慎探索发展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对接民间资金供给和需求,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四是稳步开展民间借贷合约公证、资产评估等服务,吸引各类投融资机构入驻,规范开展业务。
  ——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资、防范风险的原则,创新政府投资方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发挥好劣后作用,加快成立专业化产业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向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筹划组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以我县较优质资产,财政注入一定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成立具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投资新兴产业发展职能的资产投资机构,支撑我县产业转型,帮助企业更好利用资本市场。
  ——发挥财政资金的增信作用。财政资金通过投入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金等方式,采取贴息、担保等手段,为有市场、有发展潜力但抵(质)押不足的企业获得融资支持提供增信。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发展好政策性金融机构。帮助解决我县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小,人才缺乏的制约问题,两年内重新组建符合市场化运营模式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以上。对我县扶持的新兴产业,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县财政可补助担保费用,进一步减轻企业融资负担,重新开展和扩大我县融资担保公司的工作。积极推动“助保贷”业务,财政安排担保1000万元风险铺底资金作为增信手段,建立银行向我县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增信平台。
  ——整合财政扶持资金。整合政策性扶持资金,集中使用,突出重点,利用金融工具和市场手段,推动财政资金购买保险等金融服务,完善灾害救助、“三农”服务等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管理效率,实现财政资金支持效应最大化。用好用活财政专项资金和存量资金,通过设立产业基金等方式,以市场化手段支持我县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