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机协会、农机专业合作社:
为进一步支持我县2016年农机项目的实施,确保2016年度农机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及方向
申报对象为村委会及农机专业组织或农业专业组织,其中申请扶持农机化服务项目的必须是2015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并上网的农机专业合作社。(1)农机深松整地及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主体:村委会,监管科室:生产项目科);(2)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实施主体:村委会,监管科室:推广鉴定科); (3)新型职业农民(农机操作手)培育项目(实施主体:具备培训资质的专业合作社或培训学校,监管科室:服务科);(4)农机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农机专业合作社,监管科室:服务科);(5)现代农机科技装备引进推广项目(实施主体: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专业组织,监管科室:推广鉴定科)。
二、申报内容
(1)项目实施背景;(2)项目实施条件;(3)项目实施规模及范围;(4)项目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及申请资助金额;(5)项目投入产出对比分析。
三、具体要求
各乡镇政府审核备案后报县农机局相关科室,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0日前。
其它相关事宜可向县农机局咨询,咨询电话
5722640.
清徐县农机局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