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融媒网首页
PDF版
下一版
上一版
A3:视点*聚焦
总第2866期 >
2015-09-28
编印
返回阅读
|
视觉导航
住房转让手续费等12项收费项目标准降低
刊发日期:2015-09-2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并延长专利年费减缴时限。《通知》规定,自今年10月15日起,降低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农业、民航、新闻出版广电、林业等6个部门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通知》规定,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
复制链接
下一篇
上一篇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