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实施28周年,这是档案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档案工作者的喜事。档案工作很平凡,但却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工作。
《档案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档案法》的颁布,为加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档案事业提供了法律依据。《档案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档案法》的颁布,为加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档案事业提供了法律依据。《档案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我国档案的范围、档案工作的管理原则、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档案的管理、利用和公布、公民在档案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公民在档案方面的法律责任等,这就使我们的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在积累、使用、保护、处理档案,有效地开发利用档案资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了法律的依据。《档案法》是有效地开发利用档案资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保障。
档案违法违纪行为:利用职务之便,将所保管的档案据为己有的。
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档案违法违纪行为:涂改、伪造档案。
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档案违法违纪行为:擅自销毁档案。
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档案违法违纪行为:携运、邮寄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
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档案违法违纪行为:擅自从档案中抽取、撤换、添加档案材料的。
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档案违法违纪行为:擅自提供、抄录、复制档案。
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档案违法违纪行为:未建立档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导致档案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档案违法违纪行为: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不采取措施,导致档案安全事故发生。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档案违法违纪行为:出卖或者违反国家规定转让、交换以及赠送档案。
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档案违法违纪行为: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
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档案违法违纪行为: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指定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档案违法违纪行为: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的;隐瞒不报、虚假报告或者不及时报告;甚至干扰阻挠有关部门调查。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