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2855期 >2015-08-31编印

我县全面排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
刊发日期:2015-08-31 阅读次数: 作者:常映红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为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爆炸事故教训,县安委近日在全县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县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加强督促检查,有效推动了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深层次落实。
  这次共检查煤矿企业5家,发现一般隐患29条,已经整改25条,限期整改4条。检查危化企业6家,发现一般隐患13条,限期整改13条。冶金等八大行业组织人员对省级专家“会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复查,监督整改隐患126条,对未整改的4条隐患监督企业提出了整改方案。县安监局与公安局民爆科、清泉湖派出所联合对全县17个烟花爆竹长设点销售环节进行了综合检查和督导,就产品流向、实名制台账建立进行了全面安排。县交运局牵头检查了2家危货和2家客运企业,发现隐患1条,已经整改。县工商和质量监督所监管人员排查了30余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现安全隐患2条,对隐患设备实施了查封,并对使用单位下达了停用通知。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检查了9家易燃易爆单位,其中1家属于无证加气站,已将加气装置拆除。县公安交警大队牵头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处,并以307国道油房堡、208国道常庄两个交通警察执法站为依托,加强对五类重点车辆的检查,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共检查登记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运输车辆35辆次。县燃气办牵头对6座违法加气站进行了查处取缔,并按执法程序依法处理;对12个液化气供应站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净化了用气市场秩序,保证了群众用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