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健康*生活总第2846期 >2015-08-10编印

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选摘)
刊发日期:2015-08-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第三章节水措施
  第二十四条农业灌溉应当采取管道或者渠道防渗方式进行输水,并采用管灌、喷灌、微灌、滴灌等先进节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已建成的农业用水设施不符合节水灌溉标准的,应当进行更新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建设集雨水窖、水池、水塘等蓄水工程,拦蓄雨洪水。
  第二十五条洗浴、滑雪场、现场制售饮用水等用水户应当采取节水措施,安装节水设施、器具。洗车行业用水户应当安装循环用水洗车设备;在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应当使用再生水。
  清徐县水务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