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2842期 >2015-07-31编印

 关于开展集中召回更换2013年度不合格号牌的通知
刊发日期:2015-07-3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为进一步消除因机动车号牌反光膜破损,造成号牌不易辨认,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省厅交管局将于8月1日起至11月30日,集中召回2013年出厂的不合格机动车号牌并进行免费更换。集中召回更换2013年度不合格号牌共分3个阶段:
  一、从8月1日至9月30日两个月里,交警部门将会加大对不合格号牌更换工作的宣传告知,争取更多的驾驶员主动到交警部门更换号牌。与此同时,交警部门会对辖区内2013年度登记使用的机动车号牌进行全面排查汇总。路面执法民警在发现这类不合格号牌后,会对驾驶人或车主发放《更换机动车号牌通知单》,督促车主主动更换不合格号牌。
  二、从10月1日至11月30日路面执法民警发现上路行驶的车辆仍悬挂不合格号牌的,会当场收缴号牌,并出具《限期更换机动车号牌通知单》。这时,驾驶人或车主需要在15日限期内更换号牌。三、自12月1日起,对经宣传告知、限期更换阶段后仍悬挂不合格号牌或未悬挂号牌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会按照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集中查处,依法予以处罚。
  
  清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