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2841期 >2015-07-29编印

国土局开展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工作
刊发日期:2015-07-29 阅读次数: 作者:刘娟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为进一步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切实解决批而未征等问题,县国土局针对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批后实施情况认真展开自查,近日,工作人员对具体用地项目的批准、征收、补偿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和认真排查,并逐宗逐地进行了核实。
  经省政府批准,2014年下半年、2015年上半年我县有4个建设用地批次,涉及26个项目,共计批准土地96.2045公顷。
  用地批准后,根据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在被征地村委员会村务公开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征用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接受被征地农民群众的监督,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