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文化*生活总第2839期 >2015-07-24编印

遗失声明
刊发日期:2015-07-2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因本人不慎将清徐房权证清源字第00280号,清徐房权证清源字第00280—1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该房屋坐落于清源镇凤仪北街235号,特此声明作废。
  产权人:李海波刘效敬
  东于镇口儿村武俊青不慎将残疾证丢失,证号:14012119930506154122,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