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实践活动,近日,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评选2015年清徐县道德模范活动。
2015年清徐县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亲爱老模范”五类。
——“助人为乐模范”事迹主要包括,长期主动给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鳏寡孤独及其他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无私帮助;对遭遇不幸者献爱心,积极参加扶残助困、捐资助学、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事迹主要包括,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事迹主要包括,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承诺,有很高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事迹主要包括,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本职,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艰苦奋斗,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亲爱老模范”事迹主要包括,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凡我县常住居民,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模范,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均可参评2015年清徐县道德模范。
2015年清徐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分为广泛评选、组织遴选、公示评选三个阶段。即日起至8月10日,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机关党(工)委组织干部群众自下而上进行推荐,也可自我推荐。8月10日至15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机关党(工)对推荐人员进行审议遴选后,确定2015年清徐县道德模范候选人人选。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将在本报公示,并进行群众投票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