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在近日召开的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我县被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命名为“山西省双拥模范县”。
近年来,我县按照“围绕发展抓双拥,抓好双拥促发展”的工作要求,深入扎实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进一步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掀起了双拥工作创建活动新的高潮。
——落实领导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双拥工作,始终把双拥工作当作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事关经济发展大局的大事来抓,通过完善机制、创新载体,在全县兴起了新一轮双拥创建热潮。一是整体联运促双拥。把双拥工作纳入清徐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每年制定《清徐县双拥工作要点》;把创建双拥模范县的主要任务纳入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报告;把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纳入全民教育体制,将创建“双拥模范县”融入到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把双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把双拥创建工作与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活动结合起来,做到整体推进,优势互补,使双拥创建工作从单一的政府行为转变为政府指导下的全民行为。二是充实力量促双拥。一方面针对人员变动的实际,充实了县双拥工作领导组成员,做到了“四有”、“三落实”,即有人员、有牌子、有房子、有经费,任务落实、经费落实、措施落实;全县188个村委会、24个社区居委会成立拥军优属服务小组,在全县形成了党政军三位一体、群团组织广泛参与、全方位覆盖的双拥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做到了思想上不放松、工作中求发展、落实任务高标准,使我县双拥创建工作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开展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在清徐报、清徐电视台开设专栏、专题节目,大力宣传双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单位的事迹和典型经验,“八一”建军节前夕,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双拥工作表彰会议,对在双拥工作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模范、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及优秀退伍军人进行表彰;大力弘扬革命前辈的丰功伟绩,大力弘扬人民群众爱国拥军、情系国防和人民军队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传统,激发全社会投身双拥、支持双拥的内在动力,为争创省市双拥模范县营造良好的氛围;美锦大街和紫林路设立大型宣传画和宣传标语,潜移默化地教育全县广大群众;组织军队离退休干部和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深入军民共建单位、部队、学校、机关等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全面完成零散烈士墓和烈士纪念设施普查登记和保护工作,2011年以来,对零散烈士墓和零散纪念设施进行迁移、整合、修缮,下拨修缮保护经费71.5万元,县财政投资50余万元在县烈士陵园兴建“清徐县革命烈士纪念碑”,投资13.2万元对清徐“抗日战争胜利纪念碑”进行了修缮;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每年清明节特别是2014年9月30日全国首个烈士纪念日期间,县四大班子领导、党员干部、部队官兵、学生以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在烈士陵园举行公奠活动,开展敬献花圈、祭扫英烈以及重温入党、入团誓词活动,每年参与活动的人数达1万多人。
——积极兴办实事,提高工作品质。加强对军人优待抚恤的工作力度,对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等各类优抚对象都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按时发放抚恤补助资金,保障他们的生活不低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县财政每年投入资金,重点解决优抚对象医疗、住房和取暖、出行难等实际困难,近年来,先后为282名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年发放1000—1500元的医疗救助卡;为545名居住危房的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和参战参试退役军人进行了房屋修缮;为患病行走不便的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三属”人员配发轮椅70辆;四年来共为342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供暖补贴43万元;每年“八一”建军节和春节前,都要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并发放慰问金、挂历本、年画等慰问品;组织双拥工作主要成员单位与贫困优抚对象结对子,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问题。此外,坚持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工作来抓,四年来全县有114名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了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率达80 %,为194名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281万元;对符合安置工作条件的120多名城镇退役士兵,制定出安置方案,方案采取企业自选和退役士兵按档案积分顺序挑选相结合的办法,既调动了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工作积极性,又保证使优秀退役士兵竞争到好的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