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8日下午,小店区刘家堡乡王吴村郭某走进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至此,“5.·28”肇事逃逸案件宣布告破。
5月28日晚7分40分左右,县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案,称在贯中桥附近发生一起车祸。接到报警,民警徐春雨、闫志强、王建斌火速赶往现场。在现场,肇事司机及车辆已不知去向,只留下伤者及其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经过仔细搜寻,民警们还在现场发现了汽车大灯碎片、保险杠碎片等。
5月31日,医院宣布伤者牛某某抢救无效死亡。与此同时,民警们也进行着紧张忙碌的案件侦破工作,他们调取了307国道文源路口、西谷乡十字路口、西罗白村口、柳湾加油站等地监控录像,并数次走访现场目击者,经过一周的努力,终于将肇事车辆锁定为王吴村郭某驾驶的一辆帕萨特轿车。之后,经过多次蹲点守候、走访家属,在强大的心理压力下,郭某最终投案自首。
经审讯得知,5月28日晚7时25分,郭某驾车沿清东线由西向东行驶至清东线29KM处时,与沿汾河东坝堰由南向北行驶的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之后,郭某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