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2819期 >2015-06-08编印

关于在湖东南二街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的通告
刊发日期:2015-06-0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湖东南二街是我县重要的居民聚居区,街道两侧商铺也是县城居民购物的重要集贸市场。该路段长约400米,路面狭窄,双向两车道,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随着车辆不断增加,人、车、路矛盾日益突出,交通拥堵时有发生。
  为改善湖东南二街交通状况,提高群众出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的规定,对湖东南二街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湖东二街实行全天由南向北单行通行。
  二、湖东二街车辆停放一律实行右侧停放的静态管理模式。
  以上措施自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日起开始实施,请过往驾驶人和群众注意交通标志和标线提示,服从交警的指挥和管理。
  
  清徐县交警大队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