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进一步加强依法用地、依法建设管理,西谷乡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依法整治“两违”行为。
该乡将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或擅自改变批准内容违法占地,未经合法审批擅自进行房地产开发,以获得拆迁补偿为目的,栽植的各类林木、搭建的各类温室、塑料大棚等四种行为列入此次整治重点。
该乡要求,在全乡范围内所有未经审批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开工的一律停止施工;涉及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改正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正的将由国土所、建管站协调县河东执法队强制拆除;对侮辱、殴打、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