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2813期 >2015-05-25编印

县纪委聚焦主业主责 狠抓案件查办
1—4月份,受理涉纪信访举报148件、立案42件、结案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
刊发日期:2015-05-25 阅读次数: 作者:王俊豪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今年以来,县纪委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在聚焦主业主责上持续发力,在查办案件上狠下功夫,将案件查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惩治腐败的关键手段,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县纪委把查办案件与“两个为主”相结合,督促党委(党组)支持纪委(纪检组)独立开展工作,10个乡镇党委书记和13个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签定了支持纪委办案承诺书,存量信访问题两个月内见成效。把查办案件与转职能相结合,把领导精力、人员力量、业务重心、后勤保障向查办案件倾斜,参与的议事机构由110个精简到8个,减幅92.7 %;对内设机构和人员作了临时调整,组建7个案件查办组,明确包括3名常委在内的21名干部直接负责案件查办,办案人数占到全委人员的61.8%。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工作,退出分工事项80余项,专门负责案件查办。实施片区交叉办案,将全县10个乡镇(街道)划成两个片区,由2名县纪委常委包片负责,每个乡镇确定一个检查组进行点对点指导、监督。同时,通过集中培训、以案代训、交流经验等方式,强化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着力破解“不能办案,不会办案,不愿办案”的问题。
  突出办案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从巡视反馈、上级转办、群众举报、监督检查中深挖线索,拓展案源。围绕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深挖细查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违规审批、失职渎职、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小官巨腐”、违规占地等违纪违法行为。围绕王儒林书记在忻州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纪委“大干六十天”等安排部署,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要求,重点查办农村党员干部侵占挪用集体资金,非法转让集体土地,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方面存在的违纪案件。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查办土地、交通、房地产等领域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今年1至4月份,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涉纪信访举报148件,同比增长428.6%,初核74件,立案42件(科级8人、一般干部10人、其他24人),同比增长600%。结案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科级6人、一般干部4人、其他9人),同比增长216.7%。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7人,贪污受贿类2人,移送司法机关调查5人。
  将案件管理和信访举报职能进行整合,由信访室对所有信访件和立案案件的进展及办结情况统一进行归类、汇总、上报和分析,提高工作效率。县纪委常委会严把查办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办案部门认真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办案程序进一步规范,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得到进一步加强。以减存量控增量为目标,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重大案件做到案情剖析、建章立制、警示教育“三个跟进”。一方面,认真剖析案情,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如通过一起骗取粮食直补款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要求相关部门对原有申报核实程序进行了强化完善,堵塞了漏洞。另一方面,通过警示教育、公开曝光、廉政教育基地展示等形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促教,以惩促防,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