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教育*园地总第2812期 >2015-05-22编印

节约保护水资源 大力建设生态文明
聚焦水利 关注水资源
清徐县水务局 宣
刊发日期:2015-05-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知识选摘
  第五章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第五十二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第五十三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减少水的漏失。
  第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城乡居民的饮用水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