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内容
1. 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 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 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 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5. 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 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 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 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 其他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举报电话:15034130747
联系人:杨靖美(组长)0351—5723474
举报截止时间:2015年8月15日
清徐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