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5月13日,省质监局通报了九种工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结果,我县6家企业的12个批次的产品全部合格。
12个批次的产品分别为:山西欧亚线缆有限公司的电力电缆(型号为VLV22 0.6/1 3×50+1×25和YJV-0.6/1 3×17)、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的热轧光圆钢筋(型号为HPB300、ф8mm)、钢坯(型号为HPB300)、太原金腾气体有限公司的工业氧(型号为12.5MPa/瓶)和高纯氮(型号为12MPa/瓶)、清徐县同辉溶解乙炔厂的二氧化碳(型号为20kg/瓶)、工业氧气(型号为10MPa/瓶)和溶解乙炔(型号为40L型)、清徐县永通氧气充装经销站的工业用氧(型号为10MPa/瓶)和二氧化碳(型号为20kg/瓶)、清徐县永胜福利乙炔厂的溶解乙炔(型号为40L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