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2803期 >2015-04-27编印

我县14件省著名商标获奖励
刊发日期:2015-04-27 阅读次数: 作者:张爱萍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2014年山西省省级中小微企业品牌发展资金项目已通过省级部门审核确认,我县共有山西紫林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怀远散热器有限公司、山西省清徐县葡萄酒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的14件省级著名商标项目获此专项资金奖励。
  2013年年底,我省设立了中小微企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每年2000万元,主要用于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山西省著名商标的中小微企业奖励,以及其在省级以上媒体进行宣传推广活动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其中,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被认定为省级著名商标的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