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县纪委以落实各级纪委全会2015年要求部署为中心目标,以落实“三铁”要求为行动准则,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保证。
强化认识,正己为先。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关于杨森林、谢克敏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的通知》和《省纪委对省监察厅原副厅长谢克敏,阳泉市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民等6起纪检监察干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等文件精神,严肃重申了有关纪律规定,进行了座谈讨论,要求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认真汲取教训,并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深入对照检查,切实做到管好自己、干好工作、履好职、尽好责。组织全县74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遵守作风纪律“十个决不允许”的《承诺书》和《“两节”承诺书》,制定《清徐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中央纪委“四个不准”、省纪委“六条禁令”,市纪委“六项纪律”,强化作风纪律意识,加强自身约束管理,实现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
调整机构,增强力量。先后3次对县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由110个精简到8个,减幅92.73%。为便于业务上的衔接和职能工作开展,探索内设机构调整新办法,在领导职数、编制数、机构数均不变的情况下,对内设机构和人员作了临时性调整,设立了6个筹备组,明确21名干部充实办案一线,案件查办人数占全委人员的61.8%,工作布局与人员分配得到进一步优化,监督执纪力量得到更大提升。明确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外的其他工作,10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对分工事项进行了彻底清理,累计退出分工事项60余项。组织开展乡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积极探索基层办案工作新举措,实施片区交叉办案,将全县10个乡镇(街道)划成两个片区,由2名县纪委常委包片负责,每个乡镇明确一个检查组进行点对点指导、监督,并通过交流经验、以案代训等方式,强化了县纪委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着力破解乡镇纪委“人手不够不能办案,能力不足不会办案,圈子小、熟人多、人情干扰、碍于情面不愿办案”的问题。
明确职责,提升素质。开展内部职责大梳理,要求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采取自己找、同事提、领导点等方式明确自身职责任务,完善固化为责任清单,强化职责意识、责任意识。制作工作台卡,印制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十六字要求、“三铁”、“四个不准”、“五严”、“六认”规定,时时提醒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谨言慎行,将上级要求全面贯彻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引深“五型”机关创建,完善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集中购买分发了《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常见程序性问题解答》、《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定性量纪实务》等业务书籍,加大集中研学、学习督导与讨论交流力度,并结合工作实际问题进行对照研学,切实做到学深、悟透、用好,为加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能力支撑。
加强监督,严防“灯下黑”。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同步建立作风纪律监督员制度,实现作风纪律监督“无死角”,切实纠正内部存在的“四风”问题。严明监督执纪纪律,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办案保密、办案程序等各项规定,加强对涉案资料和款物的规范管理。加强纪律执行中可能存在的泄露案情、以案谋私以及销案抹案等问题的监督检查,抓典型的人和事,确保查办案件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对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的问题不遮丑、不护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4年以来对没有及时落实“三转”要求的,给予1名乡镇纪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对3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和批评,坚决防治“灯下黑”问题,着力打造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