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2778期 >2015-02-16编印

段某杰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拘留
刊发日期:2015-02-16 阅读次数: 作者:本记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2月11日,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了一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件,段某杰等3名涉案人员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经查明,当日上午11时许,违法行为人段某杰、段某亮、张某等30余人到县政府门前上访,反映亚镁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问题。期间,有拉横幅的过激行为。段某杰、段某亮、张某爬到县发改局楼顶,采用扬言跳楼的极端方式,要求解决工程款问题,致使过往行人聚集围观,严重扰乱政府机关及周边公共秩序。
  段某杰、段某亮、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县公安局分别对三人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