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春节将至,肉食品消费旺季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对肉类市场的监管,确保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促进肉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效保障群众的饮食安全,我县采取措施,加强对肉及肉制品市场的监管工作。
——加强执法检查,严把肉类产品“准入关”。进一步强化畜禽屠宰企业设立审批管理、宰前检疫、屠宰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和屠宰违法行为查处等环节的监管,围绕生猪私屠滥宰的高发时段和地域,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行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宰前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肉制品生产企业、肉类批发市场(含附设冷库)、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监督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储藏运输安全保障等责任和义务,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购进、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肉类产品。严把猪肉等肉类产品的“市场准入关”,凡进入我县市场交易的生猪产品应当持有有效期内的“一证两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仍在使用的,需同时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牛、羊、禽类等动物产品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合格标志上市销售。
——强化案件查处,严厉惩处肉类产品违法行为。畅通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查处肉及肉制品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信息通报、移送跟踪、执法联动和全程督办机制,确保及时查处、及时惩处发现问题。
——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使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掌握肉类市场交易条件,切实守法诚信从业。让教育食品生产经营者充分认识假冒伪劣肉类产品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社会危害,自觉依法生产经营。及时调查处置群众举报、消费投诉事件,引导社会各方面共同监督肉类产品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