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2756期 >2015-01-05编印

落实“三个责任”严格“三个管理”严防“三个重点”
护林防火进入严防死守阶段
刊发日期:2015-01-05 阅读次数: 作者:白俊英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入冬以来,风干物燥,有效降水少,护林防火形势严峻。近日,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要落实“三个责任”,严格“三个管理”,严防“三个重点”,加强依法管理,全面消除隐患,规范火情报告,确保扑火安全。
  “三个责任”:一是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政府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单位领导责任制;二是督查责任,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把防火督查落实好、执行好;三是巡防责任,要将巡防责任落实到每个护林人员、专业队员、包村干部头上,严格划分巡防地段落,确保责任到人。“三个管理”:一是要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和严控违章用火。对各种生产性用火要严格审批,严格操作规程,严防失火,严厉打击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二是要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两项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监管,特别是重点林区、“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工程区、通道绿化区、平川林网带等重点区域,要增派巡查人员,密切监视火情动态,防止火种进山入林。三是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管,对精神不正常、情绪不稳定、入山作业、林区放牧等人员进行逐一排查登记,进行重点监管。“三个重点”:即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包括主要林区、农林交错区、野外施工点、矿区、烟花爆竹燃入周边,与秸杆毗邻的平川林网,以及边山3乡镇等。重点人群包括中小学生、痴、呆、傻、精神病患者、羊倌、野外施工队伍、进山旅游人员、清洁工等。重点时段就是元旦、春节等节庆期间。
  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护林防火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护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防火岗位责任制和火灾隐患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森林防火安全,营造良好的生态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