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2748期 >2014-12-14编印

四部门联合整顿规范公共服务收费行为
刊发日期:2014-12-14 阅读次数: 作者:潘建刚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12月11日,县物价、发改、财政、审计部门召开会议,集中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或隐形指定、变相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机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并通过自查自纠、检查清理、总结评估等三个阶段工作,制定收费清单,明确收费主体、范围和标准,积极探索构建相应的防控机制,切实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规范公共服务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