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清徐*专版总第2746期 >2014-12-10编印

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40万吨/年多孔硝酸铵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刊发日期:2014-12-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太化清徐化工新材料园区北邻307国道、南接开发区西一支路、西面为规划工业用地、东面与柴家寨相望。开发区美锦铁路从西一支路南侧经过,交通条件及铁路接入均较便利。
  太化合成氨分公司原有一套32万吨/年硝酸铵装置,现己停产,拟在太化清徐化工新材料园区建设40万吨/年多孔硝酸铵迁建项目,作为清徐化工新材料园区产业链主要产品之一。本项目实施后,清徐化工新材料园区硝酸装置总产能达45万吨/年,硝酸铵装置产能达40万吨/年,园区主产业链和配套产品更加完善合理,符合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
  2012年11月12日山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备案[2012]576号对项目进行备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四合一机组压缩及能量回收系统、氨氧化系统、硝酸吸收系统、管式中和反应器系统、硝酸铵降膜蒸发系统、中和蒸汽洗涤装置、塔式造粒、包装及粉尘回收系统等,总投资66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工程可能引发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弃物污染等方面。
  ①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及污染物为:硝酸生产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NH3;造粒尾气、干燥尾气,主要污染物粉尘;筛分废气、包装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
  ②对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分为生产净排水和生产污水两部分。生产净排水主要为循环水系统排水和脱盐水站排水,基本不含污染物。生产污水主要来源于与物料直接接触的工艺用水。硝酸铵装置产生的工艺冷凝液,主要含有硝酸铵、稀硝酸等污染物;设备地坪冲洗水,含有SS、COD、BOD5、氨氮等污染物;生活化验废水,主要含有COD、BOD5等污染物。
  ③对声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由于机械的撞击、磨擦、转动等引起的机械性噪声及由于气流的起伏运动或气动力引起的空气动力性噪声。主要的噪声源为各类压缩机、泵类、风机等。
  ④固体废物的影响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催化剂和少量生活垃圾等。
  ⑤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原辅材料、产品、中间产品涉及到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具有潜在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火灾、爆炸风险,对人和周围环境存在潜在危害。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①废气治理
  工程大气污染控制措施评述见表①
  ②废水治理
  本工程硝酸铵工艺冷凝液经电渗析处理后浓水返回硝铵工艺系统,淡水去硝酸工序和循环水装置作补充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收集后送太化新材料园区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A2/O工艺。处理后的废水达一级排放标准后,送太化新材料园区新建的中水深度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超滤+部分反渗透的处理工艺。
  清净循环水系统排水收集后送出界区,进入太化新材料园区新建的中水深度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超滤+部分反渗透的处理工艺。
  ③噪声污染及其防治
  本工程设备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对于高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
  ④固体废物治理
  本工程产生的少量废催化剂,由生产企业进行回收综合利用不外排,少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提出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从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生产工艺过程风险事故防范措施、物料储运过程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使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生产消防、各储罐泄漏事故防范措施及水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等各个环节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经环境影响评价认为:本工程符合国家、地方以及相关行业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符合太原市和清徐县的总体规划,拟选厂址可行,清洁生产水平为国内先进,工程所排各项污染物能满足国家标准以的要求,项目制定了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采取了严格的环保措施,各排放源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轻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的征求范围,主要为当地的公民、社会团体和相关管理部门等。
  征求的主要事项有:您对目前所居住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您认为目前周围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您认为本工程的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无作用;您认为本项目所采取环保措施是否可行;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应重视的问题;您对本工程建设所持的态度;您对本工程拟选厂址是否支持;您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拟采用以下两种:(1)直接打电话或发送邮件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2)项目公示10个工作日以后,在当地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征求公众、专家、社会团体以及有关部门的意见;(3)发放调查表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专家对该项目的意见。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要了解该项目的其它相关信息,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或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索取该项目的相关补充信息。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瑶
  电话:0351—2953043       Email:876503468@qq.com       评价单位: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吴凡
  电话:0351—6278298       Email:fanwu3865@126.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公布之日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书面、电话以及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